2013年6月16日 星期日

2013/6/16

看了一下日期,和上篇文章幾乎差上一個月。習慣要養成,真不是件容易的事。當然,耽於享樂放縱自我的習慣可就容易了。

經過一週的想吃就吃,來者不拒,假期過後這兩天整個人都不對勁,頭一直痛,左邊肩頸一直緊,常榮的150元民俗調理也只發揮短暫的作用。更別說肚子一直咕嚕作響排放廢氣,跟托一樣,小小的肚子一直發出不合比例的聲響,讓我懷疑她身體裡藏了另一隻小動物,但在拉了一天之後她慢慢回復正常,但我還沒。

如此難受之際,因為假期滴滴答答慢慢遠去,這急迫感反而敦促我把握餘光好好作些事:記錄和AL的對話,自我練習拜日式(希望練完之後腦袋會清醒些),然後,預習工作,最後一項最無奈。


和AL分享“正義, 一場思辨之旅“我曾有的思考衝擊與感動,列舉種種我覺得為難的情境考題,結果AL皺著眉頭說:這些都是狡辯。

狡辯?我大吃一驚。邁可博士開宗明義就說了,假設情境是為了試探自我的道德觀與正義觀,變換條件的反覆假設,不是為了尋樂子的腦筋急轉彎,而是不斷挖掘你/妳之所以作下人生種種決定,其實是是根基於何種人生理念,讓人更了解自己,也能和他人基於理性的對話與討論,這個過程就叫思辨…。

「說正義什麼的,我一點也不在意,我只在意和我有關的事,和我的利益有關,就是正義。」AL如是說。

我語塞。以已利作為義務與道德標準,其實我也會,但這豈不是吾等應該靠理性思辨脫除的人性弱點嗎?這樣的思考邏輯,放在大師康德與羅爾斯擲地有聲的理論之前,豈不是無視人類理性之價值?

但在AL同樣舉出幾個假設性題目之後,在面對日本人該不該為二戰道歉的問題上(同樣的例子當然還有納粹屠殺猶太人,但於我來說,後者很顯然可以讓我套用所謂的理性原則),我知道自己的矛盾。

然而,繼續往下看完書,我不得不再次感嘆AL與我的不同,正是所謂的思辨來源。


道德個體主義在90年代時,由羅爾斯承接康德,提出了「無知之幕」的觀點:“人的種種選擇純屬任意的偶然,例如,有人選擇到血汗工廠上班,反映的可能只是經濟困境,絕不是自由選擇。因此,如果希望社會是一種尊重意願的安排,就不能把社會建立在實際的同意上。應該做的,是問大家都放下個人利益與優勢,在一「無知之幕」之後作選擇時,會協議出什麼樣的正義原則。“

康德與羅爾斯的自由主義,當然是站在將正義與權利變成算計問題的功利主義(如果對大多數人有利就是正義與可獎勵的美德)的對面。康德提出“自主意志“,具有理性的人類將自選道德律,羅爾斯則是“無知之幕背後的假想契約“,二者之間的共同點在於,都把人類想成於獨立於個人目標與情感(我解釋為身份)之外,因此人類僅需遵從具有普世性的自然責任,以及自我選擇與同意之下的自願義務。

也因此,“就自由主義看來,我們必須尊重所有人,其餘就只有我們同意過的義務。要作到自由主義的正義,就必須尊重人的(由中立架構界定的)權利,但不把人推向良善。“ 這就是當代流行的正義觀:尊重你/妳的個人權利,但不涉入何為美德的判斷。當然,同樣出發點還有許多分支,例如完全支持個人選擇的自由主義,以及加強補貼弱勢以“維護“個人選擇自由的自由平等主義。

因為邁可教授是美國人,自然書中出現的社會實例多以美國為例。放入實際生活之後就可以看到沒有所謂的純粹理論的實踐,例如:一般被稱為保守派的共和黨,在市場經濟上卻是全然的自由主義態度,認為政府不該干涉金融運作;而開明派的民主黨,在宗教,墮胎,同性戀等議題上,完全高舉個人自由的大旗,但在經濟上,主張政府應當插手,求取平等。

所以,回到日本人該不該道歉的問題上,若是純粹的道德個體主義,個人當然無需為從未見過的前人道歉,因為連身為日本人都不是我所選擇,我又何須負起責任?

但是,難道我們看到日本人拒絕承認慰安婦是歷史錯誤時不會生氣嗎?或是看到美國某眾議員反對蓄奴賠償時說「我又沒蓄過奴」時,不會心中難安嗎?(是對於個人價值觀受到挑戰的難安,當然不是感同身受的難安)。

又以及,邁可教授提出了幾個美國知名的案例:大學校長的弟弟拒絕協助追捕幫派首領的哥哥,一般人民表示讚許,而社會名流紛紛大加批評,最後弟弟不得不辭去校長職位;同樣是兄弟,這次身為弟弟出面舉報哥哥是炸彈客,最後哥哥差點被判死刑,弟弟後悔不已,最後投身反死刑聯盟,也挽救哥哥轉判無期徒刑。

還有美國內戰時,原本為聯邦將軍,出身南方的李將軍,因為無法與家鄉父老為敵,於是轉而成為南軍的將帥,帶領南方人捍衛他原本不贊同的蓄奴制。

邁可教授說,你會如何評價李將軍?這很困難,就像中國人說的,忠孝難兩全,更何況這當中還牽涉到蓄奴正義與否的問題。

我們的為難,來自於我們雖然不清楚,但其實心裡是將“忠誠“視為一種美德,雖然這不符合不論是功利主義的道德觀,或是自由主義的道德與正義。而邁可教授說,這就是他個人的正義主張,不是功利主義,也不是自由主義,而是第三條,社群主義。

“這派學者對於自由選擇,自我不受羈絆的理想提出挑戰…他們主張正義思考不可能(也不應該)抽離目的與情感…“也就是說,人類除了自願至上的選擇,還有所謂的“情境自我“,也就是我之所以為我,是在述說我的人生故事,而我的故事將與其它更龐大的生命故事牽涉其中,所以決定何為正義,何為道德的條件,除了前述的自然責任與自我選擇之外,出現了第三種:團結義務,有特定對象,而且不需經由同意。


先知智者,字字珠璣,只憑一本書,無法窺其全貌(而且光是這本書也難以說全然了解),但開啟我的思辨之旅,帶領我思考許多過去只有“情緒“沒有“道理“的人生題目,這是我最大的收獲(我認為,人的體態需要運動鍛鍊保持彈性,而人腦,也需要這些思考保持智力),而我也將繼續下去,再接再勵看邁可教授的第二本書:錢買不到的東西,金錢與正義的攻防。

而且,我很清楚知道自己面對(我喜歡的)權威時的習慣,先接受再思考。但AL,總是在第一時間帶給我不同看法,而她對於正義的看法,看似粗糙,卻隱然符合所謂的“社群主義“的核心,所以我邊看書邊忍不住傳訊給她:妳是天才。

誇大,但以示我的忠誠。









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